12月起财务更忙!税务总局出台的76项新政策,变化太大!学习不到位后果自负!

更新时间:2018-11-30 19:39:55点击:584 政策资讯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

二月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3)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一)登记管理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

 (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部门评定的C级或D级的;

 (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五)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六)从事非法政治活动的。

 4)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月

4、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

1、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月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依照规定需要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集团,如果集团内企业分属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可以选择任一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主动提供主体文档。集团内其他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主体文档时,在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集团主动提供主体文档情况后,可免于提供。

二、收到企业主动提供主体文档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企业集团内各企业均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管辖的,收到主体文档的主管税务机关需层报至省税务机关,由省税务机关负责主体文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按需求提供给集团内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使用。

(二)企业集团内各企业分属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管辖的,收到主体文档的主管税务机关需层报至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主体文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按需求提供给集团内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使用。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五月

10、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1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1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15、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六月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17、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七月

1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1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八月

22、财政部、税务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九月 

2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2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27、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28、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29、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十月

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十一月

 31、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政策汇编 

四月

1、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五月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4、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六月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七月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八月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九月

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

十一月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

11、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8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

一月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二月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九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月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1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五月

14、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六月

1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1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七月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八月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

九月

2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2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28、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十月

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3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十一月

31、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32、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