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正式通知!1月1日起,会计违法终身禁止从业!受行政处罚,5年不得工作!

更新时间:2018-12-13 09:17:40点击:592 政策资讯

财政部正式通知!1月1日起,会计违法终身禁止从业!受行政处罚,5年不得工作!

继8月份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后,财政部于12月正式发布了“关于《会计人员管理办法》通知”,重点变革事项先提炼一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  


1、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2、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接下来看具体情况。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明确会计人从业要求,增大违法处罚力度!


为规范会计人员范围及其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财政部出台《会计人员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点内容如下:


一、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及其从事的会计工作;

二、明确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

三、明确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的要求;

四、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要求。

五、新规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加强会计人的管理和要求,财政部政策一直没有停过,从2017年的新《会计法》颁布,到2018年的会计人诚信制度,以及修订会计法,还有最新的《继续教育》新规定,直到刚刚通知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发布,相信会计行业将会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不具有专业能力、不继续教育

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必须拥有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已经一再强调过了,在此不再赘述!


那么,怎么算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呢?这一点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会计人员要从事会计工作,其中应具备一条:非会计专业的会计人要通过考证,拿下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来证明自己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人总说自己:不是在考证,就是在考证的路上。本来大家觉得委屈:专业选的好,年年像高考!现在,国家支持大家考证,是不是一下子就觉得:付出更加值得了?!


而且,这样一来,相信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将越来越高,行业水准也将越来越高了。消息一出,很多会计朋友纷纷留言:我只有会计从业证,这算是“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吗?小编个人觉得:先别纠结从业证还算不算“会计证”这件事了,多考几个证傍身才是王道啊。


而且,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要求“具备一定的会计证书”啦!


某外企会计专员招聘要求:


北京某公司财务助理招聘要求:


以后,没有证书你将无法在应聘中脱颖而出。